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中国)官网
嵌入性视角下的协商民主创新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4-01-30 03:44 来源:未知

  【摘要】“嵌入性”理论不仅适用于经济行为分析,对于民主政治建设分析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价值导向是坚持社会本位,深深嵌入社会网络之中,而不是脱嵌于社会。中国协商民主的嵌入性发展具有社会结构性和耦合拓展性特征。未来中国协商民主嵌入性发展的重点还需突出社会阶层整合的协商嵌入,强化社会基层治理的协商嵌入,提升协商民主嵌入性发展的制度化水平。

  民主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基本路径一直是政治理论关注的重大问题。在新时期,“发展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建设的重点”。[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从更宽广的历史视域分析,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根本使命在于为中国现代社会整合寻找一个有效率的载体和形式,协商民主和中国社会发展存在一种“嵌入”关系。[2]习指出:“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3]在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治理资源“嵌入”其中,形成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从而型构当代国家、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协商结构,不断推动中国民主的内生性发展。本文试图从“嵌入性”理论视角对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特征和方向进行分析,以期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提供一些启示。

  “嵌入性”(embeddedness)是新经济社会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意指社会关系网络对个体和组织经济行为的决定性影响,即个体和组织的经济行为是嵌入在特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情境之中的,离开特定的社会关系网络,我们无法真正理解现实中复杂的经济行为和制度。考察嵌入性理论谱系及其发展,我们可以发现,“嵌入性”理论不仅适用于经济行为分析,对于民主政治建设分析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系统嵌入性理论及其内涵。“嵌入性”理论的构建缘起于波兰尼对市场和社会间关系的经济史考察。1944年,波兰尼首次提出“嵌入”(embeddedness)概念。在我们看来,波兰尼构建的嵌入式理论是一种结构性嵌入理论,主要思考和回答的问题是:工业资本主义兴起以来市场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关系。波兰尼通过经济史的研究发现,工业资本主义兴起以后的市场经济机制的发展过程是一种试图使市场交易体制脱嵌于社会系统的发展过程。这种历史转变源于自由市场兴起的第一次巨变,19世纪英国工业革命伊始,英国古典经济思想家亚当斯密等因试图解决早期工业革命带来的动乱问题,提出了自由市场理论,其核心论点是:经济体是一个按照价格机制来自动调节供应与需求的连锁型市场,人类社会要服膺于由“看不见的手”支配的自律性市场。随着英国确立“世界工厂”的地位,这一理论成为现代世界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此后,马尔萨斯、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的自由市场理论视社会为市场的附属品,主张将社会关系嵌入到市场经济体制中,而非如前市场经济时代那样将经济行为嵌入到社会关系中。

  波兰尼认为,自由市场理论的这种脱嵌且完全自律性的市场经济只是空想,一味推行的后果就是将人与自然环境变为商品,而这将导致两者的毁灭。因此,自由市场的片面扩展,“它会摧毁人类,使环境变为荒野”[4]。这必然会导致社会的抗拒和反弹,社会压力增大,其结果就是社会断裂,造成社会解体,或者逼迫经济回归嵌入社会的位置。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法西斯主义的兴起某种意义上都是自由市场体制畸形发展后社会断裂反弹的结果。在波兰尼看来,完全由市场价格来决定自然与人类,是一种根本错误,国家必须在经济上扮演重要角色,政府必须管控土地、劳动力和货币这三个最重要的商品。“嵌入”概念点明了经济本身并非如古典经济和新自由主义所称的是一个自主体,实际上经济体必须服膺于政治、宗教及社会关系,市场交易也必须依靠信任、相互了解以及契约的法律效力。为防止“市场失灵”,保证市场经济嵌入而非脱嵌于社会,需要公共权力的代理者政府的监管和控制,政府可用民主方式来保障个人与自然免于经济危机的伤害。

  行为嵌入性理论及其内涵。格兰诺维特在波兰尼的基础上,通过关注经济行为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继续推进了“嵌入”理论的发展,其名篇《经济行为及社会结构:嵌入之困惑》标志着新经济社会学的诞生。和波兰尼对市场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宏大历史分析不同,格兰诺维特试图将宏观和微观连接起来,在他看来,社会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互动正是联结宏观和微观的桥梁。微观层面小规模的人与人之间的多样化互动,在长时间内形成宏观性趋势,这种宏观趋势又构成了外在宏观社会环境,反作用于微观社会个体。格兰诺维特的“嵌入”理论是一种行为嵌入理论,其关注的问题是:社会关系如何影响行为和制度?他认为,大多数人类行为是紧密嵌入人际关系网络中的,嵌入性适用于全部人类行为的分析。

  格兰诺维特提出,对于个人行为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分析,存在两种偏差性观点:一是低度社会化理论,主要代表是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办公家具。这种理论将“理性经济人”作为分析前提,理性经济人是完全不受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影响的原子式个体,只是根据功利计算而行动。在这种理论中,社会关系隐而不现,个人行为完全不受社会关系影响,只剩下精于计算的理性经济人。二是过度社会化理论,主要代表是各种社会理论。和现代经济学不同,社会学理论从社会本位出发,认为教育、风俗和社会价值观的长期浸染,将内化为人的行为准则,从而决定了人的行为模式。这是一种过度强调社会化作用的观点,即认为人的行为只是社会风俗习惯的忠实反映,人似乎成为社会关系和文化的奴隶。格兰诺维特认为上述两种理论对于个体行为和社会结构关系的分析,看似截然相反,本质上却是相同的,即都把人当作孤立式、被动式的原子化行动者。前者视行动者完全脱嵌于任何社会关系,后者视行动者完全为社会关系的区隔性投射。[5]现实的行动者既不是低度社会化地像原子一样运行于社会网络之外,也不是过度社会化地如奴隶般被动从属于社会关系赋予他们的角色,而是基于多样化目的,嵌入在真实的、不断变动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行动。

  嵌入性理论视域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综上,嵌入性理论起源于市场经济体和经济行为的分析,但是嵌入性理论同样适用于民主政治建设的分析。原因在于,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分析一样,其基础也是从政府组织和社会间关系、个体政治行为和社会结构关系入手极点速度。

  从宏观的结构性嵌入理论分析,民主作为一种国家体制,本质上是人民通过其代理者和政府行使公共权力,提供公共产品,最终实现公共利益的提升和实现。社会公共价值是民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民主国家建设既不是霍布斯式脱离社会的绝对性的权威力量,也不是黑格尔式的脱离社会的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历史反复证明,脱嵌于社会的民主国家建设必将走向民主的反面。绝对的、脱嵌于社会的国家自主性往往退化成掠夺性国家或捕获性国家。和市场脱嵌于社会一样,民主国家建设脱嵌于社会,同样会最终造成对社会的破坏和社会灾难,必然会招致社会的抵抗和反对。因此,民主国家必须嵌入到社会系统之中,民主国家建设的绩效必须由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绩效加以衡量。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正展现了民主国家建设的本源性和至上性价值,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嵌入社会系统的根本目标价值导向。

  从微观的行为嵌入性理论分析,民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体制,源于人的对象化活动自主性本质,是个体自主性和能动性的根本体现,意味着不同主体之间的行动和互动,这种互动是深深嵌入到具体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情境之中的。民主制度为个体实现自己的正当利益提供表达的依据和渠道。但是个体在民主制度下的行动并不是脱嵌于具体社会关系的,仅仅靠颁布正式的法律制度并不能完全保证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民主建设需要社会文化和社会资本的培育,需要建立在社会信任基础上。同时,民主不能窄化为熊彼特式“竞争的选举”,选举作为一种竞争式的制度设计,对制约公共权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选举中的投票只是一种孤立式、原子式的意愿表达,具有格兰诺维特所说的低度社会化特征。在一个复杂的多元性社会,这种低度社会化的高度竞争式选举民主模式容易造成巨大的社会分裂和对抗。从这个意义上,中国探索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主更不等于达尔所称的“多元民主政治”。多元民主本质是美国利益集团政治的现象归纳,各个精英代表的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方式角逐利益和权力,形成了权力分散和多元的特征。多元民主具有格兰诺维特所说的过度社会化特征,似乎离开对利益集团的依附,民众的意志表达就不存在,也无法实现。多元民主只是美国精英民主模式的现象缩影,不但不能代表民主本身,而且是对民主本质的一种背离。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坚持社会本位,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特征。同时,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在微观上完善各种知情、沟通、反馈协商民主机制,这种民主模式探索在根本上体现了民主对社会的深深嵌入,保证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一种社会治理体制根植于并服务于社会,而不是脱嵌于社会。

  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其宗旨是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从嵌入性理论分析协商民主建设,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协商民主在国家建设上,致力于形成凝聚力量,形成共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协商民主推动的宏观国家建设时刻根植于社会本身,服务于社会。中国对于国家建设脱嵌于社会时刻保持着一种警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根本任务其实就是保证党和国家建设始终坚持社会本位和人民本位,保证党和国家建设时刻嵌入社会和人民,而不是脱嵌于社会和人民。另一方面,协商民主并不脱离微观的社会网络本身。通过践行群众路线,落实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在街道、社区、企业事业单位等基层社会关系网络中,围绕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基于平等、开放、对话、沟通的理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深深嵌入社会治理的关系网络中,逐渐改变社会运行的微观生态,建立社会信任,形成良好的民主建设社会基础。

  将“嵌入性”分析视角引入到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逻辑和路径分析,还在于中国协商民主具有“嵌入性”发展的基本特征,“嵌入性”分析契合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客观现实。

  第一,协商嵌入的社会结构性。嵌入性首先体现在主体相应的行为或制度模式是由特定的社会结构所决定的,并借助特定社会结构资源获得发展。一定的社会结构决定了一定的民主发展形式,中国协商民主的起源和发展都由中国特定的社会结构所决定。首先,从起源上来看,中国协商民主的发生是由中国特定的政治社会结构所决定的。辛亥革命发生之时,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结构多元化并分散,中国民主建设的根本使命是为整合多元化且一盘散沙的社会寻找一个有效率的载体和机制。20世纪上半叶,中国也曾试图从选举开始探索中国民主机制的发展,先后举行四次国会选举,[6]但是最终都无明显成效或以失败告终。原因在于中国的社会结构多元,阶级成分复杂,“中国的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乃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势力”,[7]单纯的选举机制容易造成对抗分裂,无法达到整合社会、达成共识、完成现代国家建设的使命。在国家建设的过程中,建立一个能够容纳社会各阶级阶层参与的机制是中国民主发展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此背景下,协商机制成为一种效率最高的机制,能够为社会各方所接受。中国在各派和党外人士团结合作过程中正是通过统一战线和协商机制完成了国家整合的使命。中国的社会结构和阶级状况决定协商是建立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的最有效率的机制。其次,从协商民主的发展历史来看,协商民主机制和形式契合了社会结构的性质,获得了社会网络的支持,因而嵌入性发展的程度越来越高。从“三三制”政权建设、“五一口号”到筹备新政协,协商民主机制得到了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欢迎和支持,他们积极行动,发动各种社会资源,推动民主建国、协商建政,使协商机制的发展获得了丰富的社会资源,从而使协商机制在嵌入中国政治社会结构中,内涵不断得到拓展,最终逐渐向制度化方向发展。

  第二,协商嵌入的耦合拓展性。嵌入性实现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嵌入的行为或制度能够实现和社会其他子系统的兼容和耦合,在不否定或打破原有系统的规范下,实现和社会系统的整合、辅助或控制功能。嵌入主体在嵌入过程中并不是僵化不变的,而是不断修正(或改革)自己,同时在和社会系统耦合的前提下,向政治社会结构体系中嵌入拓展,嵌入性发展强调通过更新机制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首先,协商民主的嵌入实现了和政治社会结构的耦合。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一种党派协商民主形式,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爱国主义统一战线的组织,通过一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公民组织和公民各界代表平等参与协商,和人民代表的选举民主并不排斥,而是形成互补,实现了协商民主在政治体系的嵌入性耦合。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制度上的重要体现,协商民主的发展可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可以促进党的群众路线创新,因而协商民主耦合了党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机制。

  其次,中国协商民主的嵌入还具有创新拓展性。协商民主本身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不断改革创新。人民政协从1949年以来经历了两次性质和任务的转型。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但还要继续在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人民政协性质和任务就发生了重大转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政协由不同阶级联盟性质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转变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开始了新的历史转型。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其本身的历史转型源于社会改革的需要,耦合了社会系统的变革和调整,实现了协商民主的嵌入性发展。同时,我国的协商民主在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实践中发展起来,但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协商民主应用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了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的诸多方面,“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8]在党的决策环节,在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居民(村民)自治的基层社区(村)、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协商民主的机制都获得较大的发展,取得社会网络的支持,集聚了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资源。“从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拓宽到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都要建立协商民主制度,这就是政治体制改革”,[9]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新途径就是通过协商民主嵌入的耦合拓展性实现的。

  中国协商民主是通过嵌入国家建设和社会结构之中,以一种“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路径实现中国民主的内生性发展。[10]可以预见的是,这种路径将在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中得以延续。我们认为,推动中国协商民主的拓展和深化,未来发展路径须突出如下重点内容。

  突出社会阶层整合的协商嵌入。当前时期,中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所处的所有制不同、分配方式不同、经济待遇不同、流动性不断加大、收入差距扩大,工人内部结构和阶层分化日益明显。农民发生了新的分化和组合,除了部分在农村从事家庭承包农业之外,还形成了新的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从事建筑、采掘、纺织等行业,成为“流动工人”。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工群体新的代际已经发生,即“90后”“00后”新生代农民工处在“难以待下去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的两难境遇,农民工权益的维护状况直接关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此外,中国还形成了一个其他的“新社会阶层”,“他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构成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11]新兴社会阶层具有利益诉求的多样化、社会阶层的分化、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的特点,同时由于资源占有的不均,因而政治参与能力与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别。很显然,在社会阶层分化加大,利益分化较为显著的历史阶段,扩大并推进选举式竞争型民主可能会使社会分裂严重,造成社会动荡、经济停滞。而单纯自上而下的引领和控制式整合,在利益分化的社会阶层中容易遭遇抵触而效率低下。嵌入式的协商整合,通过平等沟通、双向互动、互相妥协,无疑在实现阶层的多元利益整合方面拥有较大的优势。密集但是彼此分离的垂直网络维持了每一集团内部的合作,协商民主可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领域,[12]协商公民参与网络则跨越了社会的分层,滋养了更为广阔的合作。协商民主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动员和选举民主的利益集团动员不同,从宏观上来说,协商的公民参与网络是多阶层互动的,因而“在工业化阶段重点发展协商民主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扩大社会共识”。[13]毕竟,任何民主形式“化解矛盾才能让国家达到动态平衡、延续生命”。[14]

  将协商民主嵌入到社会阶层的网络中,实现中国超大社会中的多元阶层利益整合,超越传统的控制式整合,消化吸纳社会阶层间的矛盾和冲突,无疑是中国未来协商民主嵌入性发展的重点内容。要做到这些,一是从政党制度发展方面,不断创新政党协商的形式,提升政党协商的成效,发挥各派反映自己所代表的社会阶层的社会群体的利益,通过协商的途径,将新社会阶层的利益汇聚到国家产出的公共政策之中;二是在政协协商层面,可以通过调整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适当增加界别设置,增加新阶层中的自由职业者、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农民工、律师、金融从业人员等界别或委员的数量,实现新社会阶层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和实现参与愿望的全覆盖。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商嵌入。民主的本意是人民主权和人民的自我统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它更加强调人民的自我统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人民的广泛政治参与。西方民主大都将民主狭窄地等同于“竞争领导权”,即熊彼特提出的“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决定性的权利”。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则试图在人民民主的道路上探索人民意志的实现途径和方式,这方面的机制就是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放权让利,社会从国家分离出来逐渐成长为独立于家庭和国家的市民社会,并在社会中形成了强大的社会权力,一方面这个社会权力结构复杂化,另一方面基层治理的触角尚未深入到这些市民社会领域,形成治理的真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商嵌入须从两方面着手。

  第一,协商机制须嵌入基层社会治理结构,嵌入社会事务的日常治理,努力使协商成为公民和社区一种结构化的习惯,对分散的基层社会起到粘合作用。在基层社区、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中,协商的嵌入可以发挥好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统治和自我教育的功能,对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系、培育社会资本、优化社会治理至关重要。协商和社会信任可以互相支持、互相强化,协商在社会治理的嵌入可以提升信任的水平,而社会信任的建设反过来可以提升协商的效率。有效的协商需要人际沟通技巧和信任,但这些技巧和信任本身也是组织性合作所灌输和强化的。当前我国协商民主在基层社会治理嵌入的重点是建设社会信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良好的协商文化,“在一个共同体中,信任水平越高,合作可能越大”,[15]基层社会治理中“厚信任”(thick trust)规范的建设是协商开展的基础。格兰诺维特认为“嵌入性”概念所强调的是信任,而非信息。社会结构就是人们社会生活中的社会网络,信任则是嵌入网络的机制,“不是什么制度安排或普遍道德使人们相互间产生有效率的社会互动,而是由于人们被置于特定的网络之中,并由此产生了相互之间的信任,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可能产生有效率的互动”。[16]

  第二,从国家协商制度建设来看,须将政党协商制度和人民政协制度、协商决策制度切入到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并由此嵌入到整个社会中去,这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对中国协商制度发出的时代呼唤。人民政协制度就可以深入到干群冲突、劳动关系冲突、社会群体冲突和企事业机构和社会冲突之中去,通过发挥和履行政治参与的职能,广泛收集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发挥好自身联系面广、团结面大的优势,把冲突双方纳入到体制中来进行协商,最终通过人民政协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以制度化的渠道来调解社会冲突,防止社会的暴力化极端化倾向。

  提升协商民主嵌入的制度化水平。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主要包括制度创新和制度绩效的提升。第一,从协商民主的制度创新来看,我们需要重视协商民主的嵌入式发展和中国历史、现实社会环境和制度资源的契合性。从宏观上来看,我们必须尊重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制度历史,对中国民主制度树立制度自信,“制度为历史所构建。不论其他因素会怎样影响其形式,制度是有惰性和韧性的。它们因此体现了历史进程及其转折点”。[17]因此,在国家制度层面,协商民主的制度创新必须在中国的历史和基本国情设定的客观条件下进行,要在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本身优势的前提下进行,而不是推倒重来式的创新。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上,要进一步完善会议制、提案制、反映社情民意制、委员视察制等已经长期推行并卓有成效的协商制度,在此前提下,再推进集中办案协商制度、专题协商制度、对口协商制度、网络远程协商、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制度方面的创新。从微观上来看,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创新必须尊重地方特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制度创新若不能成功地嵌入到这个社会的社会结构之中,或者遭遇到强烈的“排异反应”,那么,这种制度的创新将不能带来社会效益。[18]在中国,一些由村民自主创新形成的民主恳谈会、地方听证会、参与式预算、新“枫桥经验”等协商民主的模式之所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原因就在于这些协商民主制度创新和地方社会结构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协商能够很好地嵌入到地方社会结构之中。因此,未来中国协商民主的嵌入式发展,须尊重基层民众的民主要求,鼓励民众结合地方治理的现实需要,大胆地进行协商民主形式创新,并鼓励不同地方相互借鉴一些具有推广意义和价值的地方协商民主形式,并将一些被反复证明并行之有效的基层协商民主形式通过规章和法规将其程序化和制度化。[19]

  第二,从提升协商民主的制度绩效来看,未来需要从问题出发,将制度绩效作为中国协商民主嵌入式发展的重点内容。制度绩效即“制度的有效性”,[20]“制度是达成目标的工具,而不仅仅是达成共识的工具。我们希望政府做事,而不仅仅是做决定教育孩子、付养老金、制止犯罪、创造工作机会、保持物价稳定、鼓励家庭价值,如此等等”。[21]协商民主制度自身并不能证明自身的有效性,而需要通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绩效才能证明它是否科学、合理、有效。一个高效的民主制度应该既是回应性的又是有效率的。“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22]协商民主能否嵌入到社会结构之中,能否成为民众的观念和习惯,成为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还取决于协商民主制度本身解决中国社会经济现实问题的有效程度。为此,我们可以尝试从协商民主制度的“输出”方面建立一套协商民主制度绩效评价体系,基本层面应该包括政策的稳定性、预算的及时性、服务的有效性、立法的全面性和创造性等。如此一来,中国协商民主的嵌入式发展不仅仅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民主形式,而是作为一种“嵌入式”的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治理和政府政策供给等,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载体。近年来,杭州等地“以民主促民生,以民主促发展”,使民主和民生相互促进的实践就为我们提供了较好的经验和启示。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时代中国特色廉政建设中的公民有序参与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9BKS043)

  [1][11]房宁:《发展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建设的重点》,《理论研究》,2014年第1期。

  [2]董石桃:《从建构、进化到嵌入:民主制度建设的认知模式及其发展》,《理论与改革》,2017年第2期。

  [3][8][22]习:《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线][英]卡尔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4页。

  [6]这四次国会选举分别是1909年清政府推动的咨议局选举,1913年的共和建国后第一届国会,1918年民国第二届国会,1947年治下的国会选举。参见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1909~1949晚清以来历届议会选举述论》,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第210页。

  [9]李君如:《协商民主在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6页。

  [10]房宁、王炳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求是》,2011年第20期。

  [12]董石桃:《协商民主和公民参与领域的扩展》,《理论与改革》,2014年第1期。

  [14]房宁:《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八个观点》,《红旗文稿》,2009年第21期。

  [15][17][21][美]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00、7、8页。

  [18]李汉林、渠敬东、夏传玲、陈华珊:《组织和制度变迁的社会过程一种拟议的综合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19]董石桃:《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法治化》,《光明日报》,2015年2月14日,B7版。

  董石桃,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民主政治建设、廉政治理与公共政策。主要著作有《公民参与和民主发展当代西方参与式民主研究》《制度创新视域中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等。